假离职证明指的是伪造或篡改离职证明的行为。离职证明是原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劳动者已经离职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这份证明文件在新公司入职时、养老保险手册补办和其他情况下都会需要用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因此,假离职证明是违法的行为,并且存在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劳动者向新单位提交假的离职文件,不仅可能给原单位带来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劳动者的信誉和权益。新公司一旦经查证发现离职证明是假的,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可能因此承担丧失劳动合同规定的个人权利的后果。同时,用人单位可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且不用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
因此,强烈建议劳动者不要制作或使用假离职证明。如果需要离职证明,应该向公司申请开具真实的离职证明。如果离职证明丢失或损坏,可以与公司联系,寻求解决方案,比如重新开具离职证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