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三方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具有法律效力,并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签订三方协议的流程如下:
去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大厅领取三方协议。
找到自己学院的导员或院里团委书记签字和盖章。
填写三方协议中的已知信息。
将三份三方协议书都交给录用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并不是毕业之前必不可少的流程,而是当相关的企业到学校招聘后,学校会协助学生签三方协议。
此外,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而三方协议则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主要明确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件或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