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也叫做“三方协议”。它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就业意向、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基本程序包括毕业生到学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协议,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最后由学校审核。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作为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
为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等提供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内容。如有违约情况,需要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